近年來,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認真貫徹中央兩辦《規定》,深入總結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出臺了《荊州區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表(試行)》,統一標準,統一口徑,初步建立了以審計評價辦法為龍頭、評價細則為關鍵、評價結果運用為落腳點的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量化評價體系。
該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將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劃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行政事業單位黨政領導干部;二類是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并進一步細化了兩類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量化評價指標,確定了量化計分評價的重點內容,擬訂具體的量化計分評價細則,明確評價分值劃分的參考等次及標準,使評價更加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主要是從“八個方面、十個小項”開展審計評價:“八個方面”為,主要經濟工作目標和任務完成情況、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政策和財經法規情況、重大經濟決策情況、財政財務收支、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情況、內部管理和控制、債務增減變化及控制情況、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情況等?!笆畟€小項”為,經濟工作任務指標完成情況、重大經濟決策的規范性、重大經濟決策執行的有效性、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財政財務收支的合法性、財政財務收支的效益性、資產管理使用情況、資產保值增值情況、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內控制度的有效性。同時,該評價體系設計為百分考核制度,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予以量化打分。
該評價辦法的出臺,較好地解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無量化、不易界定的問題,必將進一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為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考核任用干部提供更加科學、準確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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