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審計局把落實審計整改作為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的重要環節,堅持邊審邊改、跟蹤問效,審計查出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好,審計監督作用明顯。
一是明確整改責任。明確審計整改由承辦審計項目的科室負全責,項目審計組抓落實,實行“誰主審誰負責”,落實責任到人,項目主審對被審計單位整改情況具體督辦。
二是加強跟蹤監督。對被審計單位的整改進度和效果實行全程跟蹤監督,堅持邊審邊改,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限定整改期限,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改進管理,抓好整改。定期開展審計回訪,跟蹤落實審計整改情況,達到審計建議全面落實,審計查出問題及時整改。
三是實行臺賬管理。審計組負責將審計決定的落實情況、審計建議和意見的采納情況反饋給業務科,業務科調查核實后記入臺賬,實行臺賬管理。定期把落實審計整改情況向局領導匯報,并把落實審計整改成效作為年度績效考核、評先評優的依據。
通過加大對審計整改監督的力度,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查出的問題積極主動落實整改,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健全規章制度,規范財務行為。據統計,在今年已完成的審計項目中查出的問題均整改落實到位,全區被審計單位整改報告報送率、審計決定落實率、審計問題整改率、審計建議和意見采納率均達到100%,審計整改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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