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吉林市召開全市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擴大)會議,對該市下半年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做出部署。會上提出,要確保今年底完成全市農村“兩個中心”和“三項制度”建設。
去年年底,吉林市審計機關將對11名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延伸部分農村“三資”(資金、資產、資源)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歸納分析,向市政府專門提交了“健全吉林市村級財務制度建設,加強農村經管站等村財務管理”審計建議,得到吉林市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組織相關政府部門在全市開展了農村“三資”清理規范工作,查處農村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在鄉鎮設立“三資”代理服務中心89個,占鄉鎮總數的92.7%。
此次吉林市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擴大)會議決定,要進一步加大吉林市農村“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和便民服務中心建設。要在去年建立“三資”代理服務中心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提高建設標準。每個縣(市)區要確定1~2個樣板鄉鎮,其中至少要有1個鄉鎮達到鄉鎮政務服務中心的建設水平,設立觸摸屏,錄入為民服務的文件、政策信息及其他黨務、政務、村務公開的內容。其他鄉鎮要完成“兩個中心”的基本要素建設,進一步規范和提升“三資”代理服務中心的建設水平,實現微機網絡化管理。同時,要建立起便民服務中心,將惠民政策、科技信息、工程項目、計劃生育等事項納入便民服務中心。
會議強調,全市所有鄉鎮、村都要建立、完善、規范和公開“民主定事、制度理財、群眾評官”三項制度。在村級重大事項民主決策方面,要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法的程序操作。在制度理財方面,要不折不扣地執行村級公章委托“三資”代理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和監督使用的制度;落實村級財務支出“聯簽會審”制度。在群眾評官方面,要建立“勤廉雙述”民主評議干部制度。村干部年初要對履行職責、任期目標和廉潔自律做出公開承諾,年末向群眾述職述廉,群眾根據述職述廉情況對村班子和村干部進行民主評議。(董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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