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關于貫徹落實<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面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建立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輪審制度,實行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 《通知》指出,各地區、各部門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各項要求落到實處。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強化組織領導,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及時完成領導小組(或聯席會議)辦公室與同級審計機關內設的經濟責任審計機構合署辦公等相關事宜,落實領導小組(或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為同級審計機關的副職領導或者同職級領導的規定,選好配強辦公室主任。有條件的地方,可爭取建立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發展相適應的經濟責任審計局。保證審計機關履行職責所必需的人員和經費,進一步充實審計力量,為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供有力保證。
《通知》規定,各地要積極探索和開展各級各類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把屬于本級管理監督的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全部納入到經濟責任審計監督范圍內,實行任期內輪審制度。各級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繼續鞏固和深化政府工作部門、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積極探索開展黨委書記、黨委工作部門、群團組織等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不斷拓寬經濟責任審計范圍。要加強對內部管理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逐步推行內部管理干部審計工作報告制度。要創新審計方式,積極推行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干部同步審計。要加強規范化建設,進一步規范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評價、程序、方法及成果運用等制度,逐步建立起與本地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發展相適應的制度體系。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運用,不斷完善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審計整改、責任追究、情況反饋等審計結果運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積極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問效問責機制。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要把審計結果作為干部業績考評、職務任免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審計結果報告要歸入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檔案。紀檢監察機關要對審計查出的領導干部的違法違紀問題,依法依紀予以處理。要探索建立部門聯合監督的工作機制,促進紀檢監察監督、組織監督和審計監督有機結合。相關部門要綜合運用審計結果,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有針對性地解決深層次問題,促進中原經濟區建設科學發展。充分發揮審計結果在干部管理監督、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吳曉春 張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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