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北省十堰市審計局先后制定《十堰市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試行)》、《十堰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用辦法》等制度,不斷完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機制,推進“三方面結合”,努力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在服務干部監督管理方面的積極作用。 一是將審計成果運用與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相結合。該局把審計成果與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干部選拔任用和干部監督管理緊密結合,并將審計整改情況納入單位年度目標考核范圍,審計結果報告歸入干部檔案,作為領導干部考核、表彰、提拔的重要依據,真正做到“審用結合”。近幾年,根據該局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十堰市委提拔任用101人,9名擬提拔對象暫緩提拔。 二是將審計成果運用與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相結合。該局對經濟責任審計查出的問題,加大責任追究,該通報的通報、該誡勉談話的談話、該移交的移交,堅決不護短,不姑息遷就。對存在的嚴重違紀違規問題,該局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機關立案查處,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在反腐倡廉建設中充分運用審計成果,發揮威懾作用,形成干部監督合力,努力將一些苗頭性問題和可能發生的消極腐敗現象消除在萌芽狀態。如,該局對市縣城建系統25名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后,有4名領導干部和責任人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市紀委對3人進行誡勉談話,司法機關對1人追究刑事責任。 三是將審計成果運用與黨委政府決策相結合。該局通過發現問題,總結規律,提出意見建議,供黨委政府決策參考。該局在每次對一個行業系統領導干部審計后,針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分析歸納,從宏觀層面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服務市委、市政府科學決策,促進解決行業系統突出問題。逐步探索審計成果在黨委政府決策中,由單一審計成果的獨立運用向一個行業系統乃至整個區域的綜合運用轉變。如在對該市某局長的經濟責任審計中,查出該單位一職工15年吃財政“空餉”。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作出專項批示,市政府在全市開展吃財政“空餉”的專項整治活動,查出38個單位55人吃財政“空餉”的問題。隨后,市政府根據審計建議,出臺《十堰市市直機關單位人員工資管理辦法》。據統計,近幾年根據對各行業系統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該市相繼出臺《十堰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實施辦法》《十堰市進一步加強行業協會管理意見》等規范性文件15個,近一步加強了審計成果為地方黨委政府決策服務的力度。(萬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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