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來,山東省淄博市審計局在審計中堅持監督與服務并舉,既認真查處被審計單位違紀違規問題,又根據查處的問題積極上門幫助被審計單位建章立制,標本兼治,發揮“審、幫、促”的作用,受到被審計單位的好評。 一是規范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針對體制運行、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效益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淄博市政府采納審計建議出臺《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等文件,進一步推動部門預算編制向科學化、精細化方向發展,對加強財政支出管理、加快財政支出進度、提升預算執行質量產生了積極作用。該局和市財政局聯合舉辦該市財政系統財務監察人員培訓班,結合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審計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類型,做了專題講座并現場提供咨詢服務,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規范稅收秩序,促進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去年,該局通過對該市地稅局的審計,發現在土地增值稅方面存在具備清算條件的單位不進行清算的問題,提出改進土地增值稅征收方式的建議。該市地稅局領導高度重視,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及時制定《淄博市房地產開放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暫行辦法》和《淄博市2011年地方稅收社會綜合治稅工作要點》,細化該市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預繳申報管理,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土地增值稅清查,掌握土地增值稅詳細資料,落實“先稅后證”“一窗式”征收等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措施,依法做到了應收盡收。截至去年底,該市土地增值稅組織入庫4.3億元,比上一年同期增長58.55%。規范了稅收秩序,促進了該市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 三是積極督促預算執行部門按照審計建議制定了相關的制度、辦法。在對淄博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和該市陶瓷行業協會的經濟責任審計中,被審計單位負責人高度重視審計查處的問題,結合本單位財務工作的實際情況,認真解決本部門在財務管理上出現的問題;積極采納審計建議,依照會計法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重新修定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及時制定了《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財務管理制度》和《淄博市陶瓷行業協會內部管理辦法》,分別對資金的管理使用、固定資產的購置以及票據的審核等方面做了明確的規定,規范財政撥款結余資金的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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