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蘇州市審計局著力構建開發區審計監督新模式,形成了各方密切配合、市縣兩級聯動的工作機制,為進一步規范開發區財稅管理、服務財政審進行計大格局的建立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在去年對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實施的財政決算審計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該局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了完善預算監督體系、健全債務風險預警體系、強化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加強財政資金和國有企業財務管理等審計建議。吳中區和該度假區高度重視審計意見和建議,多次專題研究,逐項落實,制定了11項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內控機制,規范開發區管理。 一是下發《完善開發區財政預算監督管理制度》,明確了從2011年度起將區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預算草案納入區級人大和人大常委會報告中,接受吳中區人大的監督,從制度層面完善了開發區預算監督體系。二是度假區管委會印發了《關于度假區鎮(街道)級債務管理暫行辦法》,根據區度假區年綜合財力平均水平,參考經濟發展,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機制,規范債務管理,切實降低債務償還風險,推進開發區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三是度假區管委會制定了《進一步加強度假區政府性投資項目建設管理的意見》《關于規范度假區中心區國有集體投資建設項目工程審計的若干規定》等4項制度,對建設項目法人制以及嚴格執行招投標程序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為嚴格執行招投標程序,維護建設市場的“公平、公開、公正”,強化開發區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奠定了基礎。四是度假區財政部門印發了《度假區財政專項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度假區行政事業單位備用金管理制度》強化了預算約束,完善了內控制度,規范了財政資金使用管理。五是審計涉及的幾家國有企業分別制定或修訂了公司財務管理辦法,規范了國有公司財務管理。(張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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