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審計署計劃安排,山東省審計廳自2009年以來,連續3年組織全省審計機關積極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山東省審計廳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抓住關鍵、標本兼治、懲防并舉、統籌兼顧、系統治理”的工作方針,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方法,堅持“四個結合”,保障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審計監督工作順利實施。 一是堅持常規審計與梳理總結相結合。在抓好日常審計監督的同時,定期對階段性工作進行梳理總結,并召開調度會交流專項治理工作經驗。 二是堅持單項審計與批量跟蹤審計相結合。不僅對單個建設項目進行審計,對同類型、同時期建設的政府投資項目也開展批量跟蹤審計,先后對山東省十一運會比賽場館、山東對口支援北川災后恢復重建和13條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等實施了批量跟蹤審計,擴大了工程建設審計監督覆蓋面,提高了審計工作效率。 三是堅持跟蹤審計與決(結)算審計相結合。在對政府重點投資建設項目實施跟蹤審計的同時,對已經完工的項目及時開展決(結)算審計,對建設項目全面監督。 四是堅持獨立審計與聯合監督相結合。一方面,整合各級審計機關力量,統一審計目標、統一工作方案、統一組織部署,上下結合共同搞好工程建設領域的審計監督工作;另一方面,安排業務骨干積極參與全省專項治理監督檢查工作,并與監察、發改、財政等部門加強溝通配合,共享信息和成果,形成了監督合力。 截至2011年底,山東省各級審計機關共投入審計人員5829人次,累計有效工作日114942天;審計和審計調查建設項目10197個,發現有問題項目1874個;審計工程建設資金1708.28億元,查出問題金額126.40億元,挽回或節約工程投資93.51億元;提出審計建議4735條,有4332條被采納,促進相關單位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565項;審計查出3起違法違規案件線索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0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充分發揮了審計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靳猛 狄元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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