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少數農村基層干部利用職務之便截留資金、違規亂收費、政策決定落實不力等違規違紀現象,日前,江蘇省東臺市審計局在全市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上專門點評了幾個涉民突出案例,并建議相關職能部門盡快出臺監管制度,形成監管合力。會后,東臺市紀監部門及時印發了《關于建立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職長效機制實施意見》,著力構建教育引導、制度約束、監督制衡、懲處威懾“四位一體”的農村基層干部防腐保廉長效機制,為維護農村集體和農村群眾的利益,推進農村科學發展,促進農村社會和諧提供有力保證。 《意見》提出,重點構建四大長效機制。一是構建教育保廉機制,統籌規劃廉潔履職教育;健全廉潔履職教育制度,每半年至少集中學習一次反腐倡廉理論及黨紀政紀條規;積極營造廉潔履職氛圍。二是構建制度約束機制,認真落實中紀委廉潔履職《規定》,制定農村干部廉潔履職行為規范,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實行黨務、政務、村務公開。三是構建監督制衡機制,積極開展民主議事,認真組織村級財務和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全面推行鎮村干部雙評雙述。四是構建懲處強廉機制,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建立案源線索排查制度,加大案件查處力度。(董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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