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針對審計發現政府投資項目中存在的低價中標、無序增加工程量的問題,湖北省枝江市審計局提出了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規范投資行為,嚴格控制增加工程量,合理使用政府投入的建設資金等審計建議。審計建議引起了枝江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近日,枝江市政府責成市監察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制定了《關于嚴格控制工程建設領域增加工程量的管理辦法》。 《辦法》的主要內容有:一是經過招投標的工程,實行固定總價包干,原則上對工程施工期間各類建材的市場風險和國家政策性調整帶來的風險不予調整。二是因特殊情況確需增加工程的,由業主提出,經設計、建設、施工、監理各方共同簽字確認后,報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審核增加工程的具體內容及范圍、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評審增加工程的工程量及造價,市政府審批后方可實施。三是經市政府批準的增加工程按以下方法辦理決算:若投標報價中有相關報價,則按相關報價計算;若投標報價中無相關報價,則按該工程評審時依據的定額標準、增加工程發生時當期市場信息價及枝江區域內市場價格為依據進行計算,按此方法計算的造價乘以中標價下浮比率進行結算。四是當單項工程增加額度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且大于15萬元時,必須按相關規定進行采購,若確需原中標單位承建,須報市政府審批后實施,其增加工程的結算按照上述要求辦理。五是對在建項目和今后擬建項目,確需增加工程的,必須嚴格執照上述規定辦理,未見到市政府批準文件,且未按上述方法簽訂合同,不能實施增加工程。對不按規定程序增加的工程量,不納入結算審計范圍。(王洪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