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審計局堅持以正確行使審計監督權為核心,以制度創新為著力點,以審務公開為手段,采取多項措施,扎實開展“陽光審計”建設,有效促進了審計工作依法、透明、高效運行。 一是完善規章制度,建立科學的制衡機制。實行審計項目計劃統一管理,打破科室界線下達審計任務。實行審計會議制、審計組長負責制、審計項目督察制、審計項目質量抽查制、審計項目三級復核制和審計執法過錯追究等制度,規范審計執法行為。2011年審計項目網上復核率100%,計算機輔助軟件審計占70%、送達審計達90%以上。 二是實行審務公開,建立規范的運行機制。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多種形式,將審計法規、監督職責、審計計劃程序、審計結果、被審計單位權利等事項向社會公開,增加了審計工作透明度。 三是突出重點環節,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推行審前公示、審中跟蹤監督、審后督察回訪等工作程序;采取向社會和被審計單位廣泛征求意見、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風監督員和社會各界代表座談,參與“行風熱線”直接與聽眾互動,向有關部門報告工作、報送信息等方式,廣泛接受社會監督。(梅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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