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嚴肅財經紀律,維護審計執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江蘇省連云港市新浦區審計局十分重視審計決定的落實情況。從今年11月份開始,該局對最近5年來下達審計決定的46個項目采取拉網式審計檢查回訪,看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的執行和審計建議的落實整改情況。 通過回訪檢查,該局發現各被審單位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都能認真對待,有的在工作中已得到了糾正,有的單位針對存在的問題已制定了相應的整改措施。截至檢查回訪日,該局5年來下達的審計決定落實率達到100%,3160萬元應繳財政款已如數上繳。該局的具體做法是: 一是嚴格實行主審負責制,堅持誰主審誰落實的原則,把審計決定落實和主審及審計小組成員實績考核掛起鉤來。 二是建立審計決定落實明細臺賬。將應落實金額、已落實金額、未落實金額一一登記。根據臺賬隨時掌握審計決定落實情況,了解審計決定落實進度,以便采取措施督促被審計單位盡快落實。對一些時間長、金額大、牽扯面廣、落實起來難度大的決定,局主要領導親自抓。 三是加強與被審計單位聯系,協調好各部門之間的關系。由局領導親自向被審單位講清審計查出的違紀違規事實,強調執行審計決定的嚴肅性。該局還把被審單位有關領導請到審計局,了解被審單位欠繳款項的真正原因,并走訪各有關部門,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四是積極向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請示、匯報,取得上級機關領導的重視和支持,督促審計決定落實到位。(董淑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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