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山東省諸城市審計局不斷創新審計思路,強化五項監督,積極探索和推進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著力提高跟蹤審計績效,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強化項目立項審計監督。加大審批過程完整性、報批文件真實性、審批程序合法性的審計力度。審查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概算批復等審批文件、招標文件編制等是否真實有效;審查建設規劃、用地批復、環保、消防、項目設計等文件是否齊全有效;審查項目標底是否準確、暫定價及預留金的設定是否合規、合同結算依據是否明確等,從源頭上實行監督。 二是強化項目概預算審計監督。審查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編制范圍是否完整,編制的依據是否充分、準確,設計方案是否經濟合理,審查概算編制是否依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投資估算,是否存在“搭車”多列項目的現象,有效抑制決算高估冒算現象。 三是強化合同履行審計監督。通過審查合同各方履行職責、承擔義務情況,查看是否存在違法分包、轉包工程等情況。重點關注合同變更、轉讓或終止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監督監理的履職情況。 四是強化合同設計變更和簽證審計監督。重點關注工程變更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變更程序的規范性、價款合理性,現場簽證手續的合規、完整、真實性,主要隱蔽工程的真實性等。審查是否存在施工單位或者建設單位利用設計變更和簽證,規避招投標過程,隨意擴大投資規模,變更項目設計等情況。 五是強化項目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審計監督。加強對工程項目建設、運營過程中的效率性、效果性以及合法合規性等相關內容的審計監督。重點審查環境保護設施建設與主體工程建設的同步性以及實施的有效性,建設項目對就業、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等社會福利方面所作各種貢獻等。(郭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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