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射陽縣審計局一項效能管理文件——《審計項目工作量計算辦法》正式出臺?!掇k法》旨在進一步激發全局審計人員爭先創優熱情,不斷提高審計工作效能,優化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手段和方法,提升審計項目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推進審計工作再登新臺階。 《辦法》依據全年工作目標任務,從三大項分解了13項可操作的工作量量化指標,包括審前調查階段工作量、審計實施階段工作量和審計報告階段工作量。其中,審前調查階段工作量包括審前調查、審計方案的制定和審定、制發審計表格和審計通知書、審計組人員分工和審前學習培訓等4個量化指標;審計實施階段工作量包括一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縣直、鄉鎮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企業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及審計調查等3個量化指標;審計報告階段工作量包括審計報告撰寫及交換意見、代擬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移送處理書(初稿)、處罰告知書、聽證通知書(初稿)、審計復核、局長審定審計報告、審計處罰或聽證告知、完成所有的相關文件等6個量化指標。 《辦法》按照年度審計項目的工作量,實行分類量化積分計算。根據項目包含的核算量大小、涉及范圍多少、時間跨度長短等因素,劃分為甲、乙、丙三類。其正常的劃分原則為:甲類項目:審計涉及單位在10個以上(包括10個)、審查獨立核算賬套在20個以上、時間跨度在一年以上的項目;乙類項目:審計涉及單位在5個以上(包括5個)、審查獨立核算賬套在10個以上、時間跨度在一年以上的項目;丙類項目:審計涉及單位在5個以下、審查獨立核算賬套在10個以下、時間跨度在一年以上的項目?!掇k法》規定,甲、乙兩類項目中,其中部分條件達不到要求的,降格為次一類項目;凡列入年度計劃的項目,最低確定為丙類項目;沒有獨立立項的臨時交辦事項,按照科室對口的原則負責,作為專項工作考核,不作為項目考核;一些具有特殊情況、難以按上述原則劃分的項目,由局長室研究確定。 《辦法》對項目分值的分配也做了明確的規定,實行區間分值。甲類項目分值為50—60分,以一個完整年度為標準,審查獨立核算賬套在20套的,得50分,每增加1套帳,相應增加2分,原則上60分封頂;乙類項目分值為40—50分,以一個完整年度為標準,審查獨立核算賬套在10套的得40分,每增加1套帳,相應增加2分;丙類項目分值為30—40分,以一個完整年度為標準,審查獨立核算賬套在5套的得30分,每增加1套帳相應增加2分。參審人員的分配比例為主審60%,協審40%。一個項目有多人協審的,按人平分計算,主審得分為協審的130%。(薛國春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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