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諸城市審計局針對審計中發現的社會救助監管不到位、協調機制不健全以及救助過程、救助信息缺乏透明性等社會救助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健全制度、強化監管等建議。市政府高度重視,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強化“五項監督”,完善城鄉一體社會救助體系,助推社會救助轉型發展。
一是強化群眾監督。通過社會救助信息網、新聞媒體、街頭宣傳、印發傳單、張榜公布等形式,及時動態公開各項社會救助政策、申辦程序、審核審批結果、動態管理情況等信息,方便群眾參與監督,不斷提高廣大群眾對社會救助工作的認知度和社會救助的公信力。
二是強化社會監督。建立自下而上的監督機制,在村(社區)、鎮街、市建立督查機構,聘請一定數量的社會人士擔任監督員,隨時監督社會救助工作的落實情況。充分利用社會救助工作網絡服務平臺、熱線電話、舉報信箱以及其他救助媒體、救助點等,隨時接受社會各界人士及困難群眾的咨詢和舉報,確保公平公正,切實維護和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權益。
三是強化政府監督。由政府牽頭,紀檢、審計、財政等部門參與,定期對城市低保、農村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五保供養、殘疾人救助、計生困難家庭救助等各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檢查是否嚴格貫徹執行各項社會救助政策,是否按照規定的申請審批程序規范辦理,是否按政策規定管理、使用、分配和發放各項社會救助資金等,提高社會救助工作的整體水平。
四是強化部門監督。深化財政、審計等職能部門常規監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義務監督員定時監督,社會救助部門內審長期監督的社會救助資金監管,對社會救助建章立制、資金使用、審批程序、救助標準、動態管理等方面進行了全方位的監督,規范全市城鄉社會救助工作。
五是強化制度監督。完善社會救助審批責任追究制度,本著誰調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嚴肅社會救助審核審批紀律。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優親厚友,隱瞞問題、失職瀆職等行為,依據有關規定,制定相關追究措施和懲罰類別,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監督機制。(郭夕平 魏玉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