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蘭州市審計局在“質量建設和整改落實年”活動中,努力做到“四個堅持”、不斷增強“四種意識”,切實提升活動成效。 一是堅持依法審計,不斷增強質量意識。堅持以質量控制為支撐,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實施審計,從審前調查、審計方案的編制,現場審計、取證到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的形成等細節處狠抓規范。同時,建立健全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制度,將規范審計執法行為、審計業務管理、審計公文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到各處室,不斷提高審計質量。 二是堅持創新管理,不斷增強效能意識。堅持把制度落實作為建立機關質量建設長效機制的根本,不斷創新內部管理方法,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完善促質量建設,重點抓好首問負責、限時辦結、責任追究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實,將工作職責落實到位,提高工作效能。 三是堅持督促整改,不斷增強服務意識。堅持邊審邊改、限期整改、跟蹤整改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時掌握審計決定落實情況,積極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審計工作情況,爭取領導和有關部門對審計工作的支持,促進審計整改意見的有效落實,充分發揮審計機關的“審、幫、促”作用。 四是堅持科學理念,不斷增強精品意識。按照“依法、程序、質量、文明”的要求,自覺樹立“素質、質量、和諧”的科學審計理念,努力做到責任審計、質量審計、廉潔審計、和諧審計、文明審計、素質審計、效率審計、建設審計八個方面的有機統一,努力打造審計精品項目。(韓文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