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北省宜昌市審計局高度重視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把此項工作作為“審計質量建設年”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圍繞此項工作制定了一套較為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通過抓好三個內部控制環節,有效地制約了審計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濫用。 一是抓好形成初步審計行政處罰意見環節。先由審計組對審計行政處罰事項進行討論,討論通過后提交審計組所在業務科室進行審核,科室審核后形成初步審計處罰意見,討論意見記錄和科室審核意見必須以書面形式記載。通過此環節的制約,有效地防范了少數一線審計人員左右審計行政處罰自由裁量。 二是抓好形成最終審計行政處罰意見環節。初步審計行政處罰意見提交審理部門進行審理,審理部門對初步審計處罰意見是否標準統一、處罰幅度是否適當,做進一步的審理并提出相應的審理意見,重大處罰事項由該局業務辦公會討論決定,經審理后或業務辦公會決定后的審計處罰意見為最終意見。通過此環節的制約,防范了業務科室直接左右審計行政處罰自由裁量。 三是抓好審計行政處罰落實督查環節。該局審計執行督查科負責對審計行政處罰落實情況進行督查,一方面督促被審計單位認真落實審計行政處罰事項,將罰款及時足額上繳國庫,另一方面進一步核查審計處罰幅度是否適當,如發現有審計處罰意見不適當的現象,根據該局制定的《審計結論執行督查工作規程》相關規定,要求相關科室和人員及時整改。通過此環節的制約,促使審計行政處罰事項落到實處,同時又促使審計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統一、處罰幅度適當,切實做到責罰相當、同案同罰。(許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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