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江蘇省常州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常州中心支行聯合印發《常州市市級預算單位公務卡結算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補充規定》,對該市2008年起實施的公務卡結算方式改革進行了深化和完善。此項《補充規定》的出臺,常州市審計局的審計建議發揮了巨大的促進作用。
在上半年實施的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中,常州市審計局將公務卡結算制度的執行情況作為深化財政“同級審”的一項重要內容。經過審計,在肯定公務卡結算方式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時,就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審計人員提出了“繼續擴大公務卡支付范圍和比例;進一步加強現金管理,嚴格控制現金提取范圍和額度;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信用卡網絡系統,改善用款環境;加強公務卡應用的基礎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與公務卡改革的配套制度,規范改革的實施過程”等4項目有針對性的審計建議。
常州市此次出臺的《補充規定》,基本上采納了上述建議,提出了4項具體措施:一是制定公務卡目錄,從2011年10月1日起,凡納入公務卡目錄的事項,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二是完善公務卡結算業務流程;三是加強公務卡管理,實行一人一卡實名制;四是加強現金管理,嚴格控制現金支出范圍;五是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加強公務卡使用、監督和檢查。(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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