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本溪市召開全市經濟責任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會議,認真學習了中央六部委聯合頒發的《關于貫徹實施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的意見》,并討論通過了《中共本溪市紀委 市委組織部 市監察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審計局 市國資委印發關于貫徹實施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意見》。該《意見》的頒布對提高該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和規范化建設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意見》從六個方面提出要求,一是進一步做好兩辦新《規定》的宣傳貫徹,為在全市深化和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營造良好氛圍;二是進一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的組織領導,建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機制;三是進一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規范化建設,全面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成效和水平;四是進一步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在干部監督管理方面的作用;五是進一步推進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促進內管干部審計工作的深入發展;六是進一步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機制,不斷開創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新局面。
日前,該《意見》已頒布下發至全市各相關部門、單位、人民團體和有關機構。(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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