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的第一年,內蒙古自治區磴口縣審計局不斷創新審理工作方式,促進審計業務質量的全面提升。 一是著力提高審理人員把握政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審理工作質量。在日常的審理復核工作中,審理人員能嚴格按照《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審計準則》的要求,以打造優秀審計項目為標準,對每個審計項目認真開展審理復核工作。把組織開好審理會議作為提高審理工作質量的關鍵環節來抓,明確規定規定所有的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必須經審理會議集體審定通過,未按規定召開審理會議的項目,不得正式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書。以評選優秀審計項目工作為載體,通過“精品示范”效應,推動整體審計業務質量的提高。針對每年審計項目的總體情況,年初下發通知,明確優秀項目的評選標準,年底組織一次優秀審計項目評選活動進行獎勵,并推薦參加全市和全區優秀審計項目評選。近三年該局推薦5個優秀審計項目中,有2個項目獲得全區表彰審計項目,同時獲得市審計局優秀審計項目。 二是創新審理制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持完善制度與加強指導相結合,提高審計項目質量監控的能力。針對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各個關鍵環節,按照《國家審計準則》的要求,制定了《磴口縣審計項目審理會制度》、《磴口縣審計局審計復核審理工作暫行規定》、《磴口縣審計局審計復核審理工作流程圖》等十多項制度,嚴格按照制度進行審理復核;在項目審理會上集中對審計查出的問題的定性及處理等相關疑點、難點問題進行討論,引導大家積極思考,找準問題的切入點,學會分析和解決疑點難點問題的方式方法。(米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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