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執行《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山東省棗莊市審計局印發了《棗莊市審計局審計項目審理工作試行辦法》,自9月1日起,全面實行審計項目審理制度。 《辦法》明確法規部門為審理機構,界定了業務部門和審理部門的工作職責,要求各業務科室應及時向法規科報送全部材料,接受審理?!秾徖磙k法》詳細列舉了業務科室需要報送的審理資料,包括審前調查材料、審計通知書、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工作底稿和取證材料等全部記錄、審計報告和決定代擬稿及征求意見情況、業務部門復核意見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辦法》規定了審理工作組織方式和程序,明確了法規部門進行審理的重點內容,要求通過法規部門認真組織審理會議,各業務科進行積極配合的方式,討論各種審計事項的處理、處罰及各種問題,統一處理、處罰標準,開展審理工作。
《辦法》要求業務部門在下通知書前報送審計方案,不報送不予簽發審計通知書,審計實施結束后,要及時報送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后的報告、待擬審計決定書等資料,要求業務部門認真落實審理建議。
《辦法》還規定必要時法規部門可以參加審計組與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或者向被審計單位和有關人員了解相關情況,或者對審計項目進行現場跟蹤審理。特殊情況下,經局長授權對審計項目進行復審。 實行審計項目審理制度是推進審計規范化建設的一項新舉措,是以制度管理審計業務、以制度保障審計質量、以制度防范審計風險的又一重要手段。(楊文勇 史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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