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審計機關履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職責,加強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委托審計管理,確保受托中介機構實施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行為的合法性、公正性,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洛寧縣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縣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制度的通知》,洛寧縣審計局出臺了《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委托審計管理辦法》。
本《管理辦法》共計十六條,對委托中介機構應具備的條件、審計的內容、審計的重點、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或重大問題處理的程序進行了明確;對委托中介機構及其執業人員履行審計義務,嚴守職業道德,遵守《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及有關法律、法規,作出了具體規定和規范性要求,使委托政府投資審計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
《管理辦法》的出臺和實施,加強了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力度,增強了中介機構的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有效降低了審計風險,促使審計質量和效益得到進一步提高。(王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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