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區政府性建設項目審價質量監督,充分發揮社會中介審計工作對政府性建設項目管理、資金控制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上海市嘉定區審計局從加強中介機構監管和內部控制兩個方面,不斷建立健全制度機制。
不斷健全委托審計管理工作機制。一是建立委托審計項目備案制度。要求各中介機構對接受委托的審計項目,審計協議和審計報告報審計局備案。二是建立項目季報制度。設計了季度報表,各中介機構每季度向區審計局上報所委托項目的在審進度情況、已審項目的報告結論和審價收費等情況。三是研究制定了中介機構考核管理辦法。由項目建設單位和區審計局共同參與,考核內容包括單位管理、從業人員、操作程序、審計效率、審計質量、審計紀律等六個方面,考核結果作為政府招標采購中評價的重要依據。四是完善業務交流培訓機制。建立了季度例會制度,及時溝通工程項目審價情況;定期組織業務培訓,邀請市有關行業專家進行業務講座,提高審價人員的業務素質。五是建立廉政承諾制度。各中介機構在簽訂委托的同時,要向審計機關做出廉政承諾,保證社會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廉潔從審,遵守審計廉政工作紀律和職業道德規范。
不斷加強審計機關監管能力建設。一是設立專職監管部門,保證監管力量。區審計局指定專門的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室作為中介審計監管的具體責任部門,選派多名專業技術人員,充實了監管技術力量。二是采取多種監管方式,確保審計覆蓋面。針對不同項目類型,分別采取了對區級重大項目復核、區級一般項目抽查和街鎮項目復審的審計監管方式,全方位監管中介機構審計質量。三是規范了內部業務管理流程。建立科長、總工程師、綜合業務科三級項目復核工作機制,并充分利用審計業務管理系統,將工作程序進一步規范。
委托審計效果初步顯現。通過健全制度,加強管理,提升了社會中介機構的審價工作質量。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上半年,接受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完成政府性投資審價項目654個,核減資金2.61億元,平均核減率為14.99%。在區審計局審計復核的69個項目和抽查的16個項目中,中介機構審價核減平均誤差率僅為0.54%和0.77%。(苑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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