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審計局在開展涉農審計時發現,當前村集體在“三資”(資產、資源、資金)的管理、處置和使用上,存在管理不到位、運作不規范、分配不公平、集體資產流失的現象。針對這一情況,岱岳區審計局充分發揮審計監督職能,指導和服務“三資”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制度管權、制度管人、制度管事”,促進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
一、完善委托代理制度。在區審計部門的指導下,依托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心,在堅持農村集體“三資”所用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和民主資源的前提下,采取“四統一”管理方式,將村級收支事項,資產、資源的經營、處置等委托鄉鎮(辦事處)代管。一是統一資金管理。村集體資金統一存入鄉鎮代理中心在金融部門開設的專用賬戶,實行鎮、村“雙印鑒”、“收支兩條線”管理模式,從根源上有效防止了農村集體資產的流失。二是統一代理記賬管理。在不改變原有村集體經濟組織獨立核算主體的前提下,由鄉鎮經管站統一進行賬務處理,促使村級賬務處理規范化得到了顯著提高。三是是統一收據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收入,必須使用全區統一印制的收款收據,有效防止了白條抵庫、私設“小金庫”等現象的發生。四是統一實行電算化管理。區、鄉配備工作人員178人、計算機84臺、打印機51臺、電子顯示屏18個建立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平臺,全面實現了區、鄉兩級網絡一體化。
二、規范招投標制度。區政府采納審計建議,制定頒發了《岱岳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定(試行)》(泰岱政發 [2010]19號),詳細規定了農村集體資產招投標制度。一是嚴格程序。按照“制定預案方案、村“兩委”成員審議、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鄉鎮代理中心登記備案、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進行項目決算”等環節,進行農村集體資產招投標。30萬元以下的,由鄉鎮代理中心統一招標;30萬元以上的,由區公共資源招投標中心統一招標,確保了農村集體資產購建與處置的公平、公正,有效杜絕了“暗箱操作”。二是全面監督。預算方案與中標結果利用公開欄、明白紙、網絡等方式上進行公示,全面接受群眾監督,鄉鎮委托代理中心與招投標監督管理委員會對農村集體資產招投標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投標公開透明運行。截至目前,全區共盤活集體資產3600余件,金額1260余萬元;進行資產、資源招投標167起,金額1350余萬元,為村集體直接增加收入280余萬元。
三、完善監督體制。針對在“三資”清查中發現的問題,岱岳區在及時解決問題的同時,努力將清查結果轉化為建章立制、干部任用、懲治腐敗的依據。結合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實際特點,全區實施全方位、多角度的監督。一是頒發文件。制定頒發了《關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責任追究辦法》(泰岱紀監字[2010]2號),明確了責任追究的依據、對象、原則、方式,有效預防了村干部利用職權以權謀私、與民爭利等問題的發生。二是規范民主監督。充分利用“明白紙”、宣傳欄、網絡、廣播、民主聽證會等形式按時進行財務公開,并在財務公開欄前設立咨詢臺,充分接受群眾查詢與監督。三是強化審計監督。全區實行農村集體“三資”定期審計制度。在區審計部門的日常集體資金審計和審計人員指導的基礎上,全區17個鄉鎮委托代理中心全面開展了農村干部離任審計、集體資產就地審計,全面實現了對全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監督,推動了農村社會和諧發展。(徐令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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