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閩江、九龍江流域水環境,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可持續發展,福建省審計廳2011年組織福州、三明、南平、漳州、龍巖、廈門市審計局對閩江、九龍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情況開展專項審計調查。
此次審計調查,是為了掌握閩江、九龍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計劃執行情況及重點項目實施情況,揭露綜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措施、改進管理、強化整治的意見和建議;督促同一流域的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落實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加強彼此間的溝通與協作,促進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計劃的有效實施;通過推動市、縣審計機關開展水環境績效審計,不斷深化環境審計工作。
此次審計調查范圍是2009至2010年閩江和九龍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以及重點污染整治項目建設與運營情況。審計調查對象為福州、三明、南平、漳州、龍巖、廈門和寧德市閩江、九龍江流域內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發展改革、財政、環境保護、水利、農業、建設等主管部門,以及綜合整治任務實施單位。 審計調查重點是:閩江、九龍江流域水環境質量狀況及綜合整治目標完成情況;水環境綜合整治措施的落實及市、縣政府和部門職責履行情況;飲用水源保護、養殖業污染整治、工業污染整治等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實施、完成情況及效果;水環境整治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調查水電站梯級開發建設對水環境的影響等。
近日的召開福建省資源環境審計工作會議要求,全省各市、縣審計部門要全面提高對水資源環境審計重要性的認識,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加強與同一流域審計機關的溝通、配合和協調,及時總結交流經驗和做法;要充分借鑒環保、水利、建設部門的相關數據和評價指標體系,積極聘請專家,多方征求意見;要嚴格執行《國家審計準則》,注意控制審計風險,審計取證要完整及時充分,定性要客觀準確,嚴格執行審計工作紀律加強廉政建設;高度重視審計情況的匯總報告工作,提升審計報告的質量。 據悉,該省將閩江、九龍江流域水環境整治和水源保護列為為民辦實事項目,2009年至2010年投入資金26.7億元。今年,福建省政府將對全省重點入海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再投入資金23.9億元,在飲用水源保護、養殖污染整治、工業污染整治、城鄉環?;A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等5個方面,持續推進入海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鄭曉沖 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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