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政府針對審計部門調查發現的全區新農合基金籌資不足、保障能力不強、覆蓋面偏窄、特殊群體照顧不到位等問題,經過充分調研論證,于近日正式出臺了《關于調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的通知》,五年來第四次調整新農合政策。
《通知》的主要內容:一是將區財政補助標準由上年的125元提高到200元,調整后的新農合籌資標準將達到260元,位居煙臺各縣市區前茅。二是提高特殊病種的門診補償標準。對尿毒癥透析治療、惡性腫瘤化療等特殊慢性患者,在新農合指定醫院門診治療的費用按50%的比例即時予以補償。三是在原起付線不變的前提下提高住院補償標準。其中,街道醫院由70%提高到80%,區級醫院由55%提高到65%,市級醫院由35%提高到40%,市外醫院由25%提高到30%。四是加大特殊病種的住院補償標準。對0-14周歲(含14周歲)兒童患兒童單純性唇裂、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三類重大疾病實行按病種付費,原則上超限額部分由定點醫院承擔。對上述三大類重大疾病在區、市定點醫院所發生的限額內診療費用按70%的比例報銷,每次起付線為500元。報銷病種具體包括兒童單純性唇裂、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等8種。五是將最高累計補償限額由每人每年6萬元提高到10萬元。(高峻青 車紹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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