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黨政領導干部更好地履行經濟責任,近日,江蘇省響水縣委、縣政府聯合下發了《響水縣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對有關部門經濟責任、審計組織與實施、審計內容與要求、審計報告與運用、審計責任與整改等作了明確規定。
《辦法》要求全縣各級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任組長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紀檢、組織、監察、人事、財政、審計等部門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求審計部門重點圍繞領導干部所負經濟責任的相應事項確定審計范圍和內容,主要檢查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重大經濟事項、重大投資項目的決策程序及效果,執行國家有關經濟、財政法規政策情況,國有資產管理及保值增值情況,審計對象遵守廉政紀律、規定情況等。同時明確,領導干部任職一屆的,屆內全部審計,任職時限較長的,重點審計最近一屆,重大問題可以追溯任職的其他年度。為緩解換屆選舉時經濟責任審計過分集中的矛盾,要求組織部門選擇重點,安排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避免突擊審計影響審計質量。 (單以琪 楊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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