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北省棗陽市審計局充分發揮自身職能作用,重點引導和幫助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體系,推動瀆職侵權犯罪預防工作深入開展,切實加大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工作力度,為促進依法行政、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發揮了更加積極的作用。近年來,棗陽市審計局和棗陽市紀檢監察、檢察機關密切配合,共查辦瀆職案件6件6人,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案件7件7人,涉農瀆職犯罪案件3件3人。有力地促進了反瀆職侵權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構建“預警防線”,以審幫促防微杜漸 一直以來,棗陽市審計局始終站在推動完善國家治理、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高度,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緊緊圍繞地方黨委政府中心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這個中心,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方針,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維護黨的國家的財經法紀,嚴肅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充分發揮審計部門的審、幫、促作用和預警、揭示、反饋和查錯糾弊功能,防微杜漸,促進經濟增長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近年來,不斷加強預算執行審計和財政專項資金、重大投資項目審計,不斷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積極開展專項資金監督檢查和績效評估。在具體工作中,該局打破傳統審計理念,走出賬本,堅持做到“一審、二幫、三促進”,在搞好審計服務上下真功,充分發揮了審計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作用。每年審計單位和項目70多個,發現和糾正了一大批問題,幫助被審計單位完善內控制度近200項,提出合理化建議300多條。較好地發揮了審計為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的作用。
二、構建“組織防線”,強化監督促進履職 “絕對的權力滋生絕對的腐敗”,瀆職犯罪的根源在于權力的失控。棗陽市審計局積極探索有效的監督方式和方法,通過強化監督機制,健全監督體系,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規范權力運作程序,盡量減小權力運作過程中的隨意性,使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處于各方面的監督之下,真正實現“政務公開,陽光作業”。該局堅持通過經濟責任審計發揮從源頭預防和懲治職務犯罪的重要作用。加強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審計監督,依法規范權力運行。其重點就是加強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嚴肅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促進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營造風清氣正、務實高效的氛圍和環境。以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為主線,以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以及效益為基礎,關注領導干部任職期間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重大政策,促進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情況,重大經濟決策和執行、重大投資項目建設和管理情況,重大管理制度的制定、執行和對直接監管部門、下屬單位監管的情況,以及領導干部執行國家財經法規與個人遵守有關廉政建設規定等情況,實施全程、無盲區監管。對違法違紀違規及瀆職失職問題,及時報送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及組織部門。將監督關口前移,著力做好任前審計和任中審計,不斷擴大審計監督范圍和層次,加強對腐敗問題多發易發領域和環節的審計監督,發揮審計對權力的控制預警和約束作用。要加強對審計決定和移交案件落實情況的跟蹤檢查,積極推行經濟責任追究制度和問責機制,積極運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在干部使用中發揮作用,使審計工作在更高層次和更廣層面上對權力起到監督約束作用。僅2010年,就在對該市30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查出違規金額3420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2.2億元,審計發現案件線索1起,移送紀檢監察機關1人,涉案金額10萬元。同時,市委根據審計結果,平級調動3人,有1人被降級使用,1人被免職。一大批正確履行經濟責任、工作實績突出的領導干部,因審計結果反映較好而受到肯定和重用。
三、構建“制度防線”,長效預防警鐘長鳴 進一步加強防范機制,堵塞易發多發犯罪的管理漏洞。棗陽市審計局充分發揮其參謀作用,結合本地實際,向市委和政府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80多條,均被采納和運用。市委政府根據審計意見和建議,制定和完善了20多項制度和辦法,建立健全了有關管理制度,構建“制度防線”,筑起長效機制,切實減少和防止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瀆職犯罪的發生,嚴格規范工作人員的職權和責任,著力解決好在“權、錢、人”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改革“一支筆”簽字制度,強化對“一把手”權力的制約,切實把“權”管好;二是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資金管理,切實把“錢”管好;三是改革干部人事選拔任用制度,規范干部管理機制,切實把“人”管好。同時,要針對易發多發瀆職犯罪的關鍵環節,切實加強對三種權力的制約:一是用否決權制約決策權。對重大事項的決策,如重要干部的任免、大額度資金的使用、重要項目的安排等,都要經過集體討論決定,方能執行,嚴禁個別人說了算。二是用監批權制約簽批權。以消除監督的空檔和漏洞。三是用審計權制約理財權。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規范各級、各類權力的行施,不斷強化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切實加大對領導干部權力的控制和約束力度。
四、構建“懲治機制”,整體聯動打擊瀆職 審計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對懲治和預防國家工作人員的違紀、違法和職務犯罪,保障依法行使國家權力起著重要的作用。近年來,棗陽市審計局、棗陽市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加強協作,整體聯動,形成合力,建立懲治機制,建立健全了情況通報、信息共享、線索移送、協助調查、聯手預防等制度,并建立了《反腐敗協同辦案暫行辦法》,有力地打擊了瀆職侵權行為。一方面,審計機關充分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加強與檢察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的聯系與配合,發現涉嫌職務犯罪線索,及時移送檢察機關處理;對國家工作人員開展財經紀律教育,增強其廉政意識;對政府重大投資項目預決算、國債資金及其他資金、專項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政府采購、行政事業性收費、國有企業改革以及黨政領導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等方面的審計監督;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的財務不健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審計建議,督促限期整改;監督、指導政府各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依法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加強對社會審計組織的業務監督;會同檢察機關、監察機關在職務犯罪易發、多發行業和領域開展專項預防活動;參與對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情況的檢查;完成黨委、人大和政府交辦的其他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事項。另一方面,審計、紀檢監察和檢察機關做到既不影響行政內部監督機關獨立行使自己的職權,又保證自己的監督職能可以充分行使,較好地形成了監督合力,保障審計、政紀監督處理程序和職務犯罪偵查程序的銜接。如審計、紀檢監察機關在查辦案件過程中,對符合刑事追訴標準、涉嫌職務犯罪的案件,制作《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移送書》,及時將案件向檢察機關移送。檢察機關對刑事審查中發現涉嫌職務犯罪的案件,可以向審計、監察機關查詢案件情況,要求審計、監察機關提供有關案件材料或者派員查閱案卷材料,認為符合職務犯罪立案標準的應通知審計、監察機關移送案件材料。整合審計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的反腐敗力量,嚴厲打擊瀆職侵權犯罪行為。近年來,棗陽市審計局和棗陽市紀檢、監察和檢察機關密切配合,共查辦瀆職案件6件6人,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案件7件7人,涉農瀆職犯罪案件3件3人。有力地促進了反瀆職侵權工作的順利進行。(杜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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