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山東省諸城市圍繞干部監督管理“選賢關”、“交接關”、“警示關”三關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在橫向上拓寬度,在縱向上拓深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經濟責任審計取得了顯著成效。 在橫向上,推行“ABC”分類法,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把股級干部也納入審計范疇,實現了經濟責任審計的“全覆蓋”。幾年來,該局先后指導衛生、教育、公安等內部審計機構開展了系統內經濟責任審計26項。2010年,制定了部門系統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規定系統內獨立核算的股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全部由內審機構開展離任審計,根據需要適當開展任中審計,向局黨組報告審計結果;各鎮街依托財政經管統計中心開展區域內村級負責人離任審計,向鎮街黨(工)委報告情況。 在縱向上,經濟責任審計貫穿于干部的“任前、任中、離任”全過程,注重沿著領導干部權力運行軌跡開展審計,突出關注重點項目、重要環節、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揭露和查處國有資產管理、資金出借、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方面的不規范問題,做到領導干部權力運行到哪里,審計就跟蹤到哪里,促進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構筑廉政“防火墻”。近年來,在審計中重點查處了不合規票據、白條抵庫、小金庫、不規范收費等違紀違規行為,查處不合規票據金額3190萬元,并依法進行了處理處罰。針對鎮街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工程招投標流于形式、未進行竣工決算審計等問題,提出建議,促使各鎮街將重要工程招投標上劃到市招標辦管理,自覺進行工程竣工決算審計,規范了鎮街工程管理行為,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的深入開展。(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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