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審計局堅持以引導和促進領導干部正確履行經濟責任、依法行政、科學管理為目標,進一步突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重點,深化審計內容,加強成果的利用,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職能作用,取得明顯成效。2000 年以來,共完成了對110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單位103個,查出違規金額1.14億元,其中:領導干部負直接責任2872萬元,負領導責任8534萬元,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處理12人。經濟責任審計為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
一、領導重視,組織到位。該區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區主要領導經常過問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并有計劃的及時安排部署審計任務,親自批閱審計結果報告,多次聽取審計工作情況匯報。如在2008年度實施的11家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區長吳祖云和常務副區長向斌對審計工作給了充分肯定,并在每份報告上分別簽批意見,責成區紀委、區財政等相關部門調查處理,按審計意見整改落實。同時,不斷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組織領導。一方面,及時建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機構,成立由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為組長,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和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為副組長,區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另一方面成立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協調機構,建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研究和解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出現的有關情況和問題。
二、突出重點,精心實施。一是堅持“三個突出”。突出對責任的審計,對人的評價;突出對經濟管理行為、重大項目決策和有關經濟指標完成、資產變化情況的檢查;突出人性化特點,從下發審計通知到審計報告征求意見,堅持與被審計本人見面,對單位和個人實行雙重送達,雙重征求意見。二是開好“三會”。即:年初的被審計單位負責人會議,對經濟責任審計的依據、目的、主要內容和重點以及審計的方式方法予以明確;進點會,介紹經濟責任審計的依據、目的、主要內容和重點;座談會。通過與班子成員和中層干部進行分別座談,客觀了解被審計人任期內的履職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為下一步審計工作打下基礎。三是堅持“三個結合”。與其他各專業審計相結合,將經濟責任審計單位同時納入部門預算審計范圍,有效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的影響力;與查賬內與座談、延伸調查有機結合,確保審計查深查透;查財務資料與其他資料結合。在查清財務資料同時,同時通過查閱黨委會議記錄、業務會議記錄等資料,發現賬面外的問題。四是堅持實事求是審計,客觀公正評價。堅持客觀性原則,審計事實為依據,不帶主觀成份,以寫實手法做出評價;堅持準確性原則,用語準確,不用修飾語言,不評價審計范圍以外的事項;堅持全面性原則,全面分析審計結果和事實,不用單個事實或指標評價被審計人履行經濟責任的整體情況;堅持對比性原則,根據凈資產接任前后對比變化進行評價。 三、注重成果運用,發揮監管制約作用。一是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在干部使用上的把關作用。堅持由組織部門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列入每位被審計領導干部的考核檔案,作為干部年度考核、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依據。二是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在查辦案件上的先導作用。審計中,時刻注意發現案件線索,并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近年來,紀檢監察部門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先后對12名領導干部進行調查。其中2006年,荊州區紀委根據該局移交的案件線索,對區所屬太湖農場管理區7名工作人員的嚴重經濟問題進行立案查處,涉案人員中包括副縣級干部一名,正科級干部一名,副科級干部一名,以及有關財務人員和下屬單位負責人,查實違紀違法貪污揮霍金額共計200多萬元。三是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在干部教育管理上的警示作用。對審計中發現有經濟問題的領導干部實行談話制度。對一般性的問題,由組織部領導及時找該同志進行誡勉談話;對問題較多,但仍夠不上黨政紀處分的,紀檢監察部門和組織部門一起進行廉政談話,敲響警鐘。如2004年該局對某司法機關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后,就其問題向區常委會作了專題匯報,針對其私存私放財政資金和違規收費等問題,區紀委對其班子成員進行了集體誡免談話,有效提升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效果(陳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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