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慈溪市委市政府印發了《2011年度鎮(街道)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辦法》,內審工作正式列入市委市政府對鎮(街道)的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這是2010年內審工作列入全市各級領導班子廉政責任制考核以來,該市審計局積極推動黨委政府重視內審工作的又一重大成果。
考核辦法規定,內審工作列為市委市政府對鎮(街道)的39項年度常規性工作考核指標之一,考核辦法的制訂及考核工作由市審計局承擔。鎮(街道)的內審工作將按照市審計局有關考核辦法考核后折算得分記入年度考核總分。
從2011年起,內部審計工作同時納入慈溪市委市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和全市各級領導班子廉政責任制考核。這將會有效推動和規范該市鎮、街道內部審計工作健康發展,進一步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和服務作用,促進內部審計工作更好地為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服務、為單位領導決策服務、為規范單位財政財務管理服務和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服務。(黃一?。?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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