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寶應縣針對鎮區村級財務資金流量大、農民群眾關注度高、財會工作基礎弱、財務管理比較亂的狀況,出臺了《寶應縣村級組織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注意將審計觸角延伸到村級組織,及時啟動了村級組織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填補了村級財務監督的空白,消除了經濟責任審計“盲區”?!掇k法》實施五年來,全縣239個行政村、484名村級負責人接受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其中31人因經濟問題 被問責。有力地促進了村級財務管理,推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新農村建設。
各鎮區審計機構根據村級資金性質和財務管理形式,在財務收支方面,重點審計上級撥入的各項支農惠農資金、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等專項資金是否及時足額落實到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是否按規定辦理手續,做到??顚S?,是否存在貪污私分、擠占挪用、鋪張浪費等問題,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利益。在財務管理方面,重點審計村級財務實行“村賬鄉管”后的銀行賬戶設置是否符合規定,收款票據領用和管理是否規范,內控制度各財務公開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是否嚴格,以及會計核算是否及時、真實等。所有這些,都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礎。
在審計過程中,該縣十分注重將教育、制度、監督和懲處的功能有機地結合起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規范了村級財務管理。通過審計,幫助被審計對象清理財務狀況,協助建立和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及民主監督制度,指出村干部在財務管理方面的不規范行為,有效提高了村級財務管理水平;二是促進了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通過審計,對于沒有問題的干部,可以“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調解干群之間的矛盾,使干群關系更緊密;對于有問題的干部,可以給群眾一個說法,減少農村的對立情緒;三是保護了農村集體財產的安全和完整,減少集體財產損失,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四是強化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促進村干部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增加工作透明度。(魏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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