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審計整改工作是嚴格執行《審計法》等法律法規的迫切需要,是嚴肅財經紀律、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充分發揮審計監督職能、運用審計成果的重要舉措。為確保審計整改工作落到實處,甘肅省慶陽市審計局建立了四項長效工作機制。
一是領導督促督辦機制。各級、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落實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親自部署,親自檢查、親自督辦;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解決存在問題;財務人員在認真落實具體工作措施的同時,注重在完善制度,健全機制,進一步規范財務收支行為上下功夫,切實做到層層有責任,環環抓落實。
二是部門整改聯動機制。建立由政府主要領導為召集人,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公安檢察、發展改革、財政審計、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參加的整改工作聯席會議,通報審計查出問題,分工負責,分類督辦,協調配合,形成合力。
三是跟蹤檢查問效機制。將審計整改工作納入領導干部和縣(區)部門目標考核,市、縣(區)督查考核局定期進行督查,審計機關半年向政府常委會匯報一次工作情況,每年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整改結果。對整改落實不力的單位,政府主要領導進行約談,監察機關進行問責,財政部門扣減預算款項。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系統開展“審計整改年”活動,對2008年以來,審計發現的6大類49個問題整改情況,組織力量,跟蹤檢查,促進審計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四是整改落實回訪機制。各級審計機關對審計整改情況定期回訪,幫助解決問題,督促建章立制,切實做到問題不整改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發生問題原因找不準不放過,堵塞漏洞的制度不健全不放過,一審二促三幫,促進被審單位,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健全完善財務規范管理長效機制。(劉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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