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山東省青島市審計局緊緊圍繞企業審計工作“質量、責任、績效”的總體要求,以審計建議為載體,不斷轉化和提升審計成果,促進國有企業管理績效的提高,取得較好效果。
一是發揮審計建議的“前瞻”作用,將體制機制性問題作為動態跟蹤的重點。圍繞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管理和工作流程等提出審計建議,跟蹤推動企業建立解決問題的規范化管理機制。如,某集團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建立了物資招標集中采購、成立專門部門全程監督控制、采購人員定期輪崗和定額控制等制度,當年采購成本降低10%以上、招待費用同比減少20%、處理小汽車和面包車40輛。
二是發揮審計建議的“指導”作用,將普遍關注的難點熱點問題作為動態跟蹤的焦點。圍繞產品結構調整、技術升級、環境治理等提出審計建議,跟蹤推動企業節能減排、技術改造、環境治理等的規范化管理和產業化發展長效機制。如:某企業針對固體廢物利用和節能減排改造建議,通過回收高爐、轉爐煤氣替代重油和煤炭、工業用水、余熱余能閉路循環、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等技術改造,當年噸鋼綜合能耗同比降低2%左右。
三是發揮審計建議的“杠桿”作用,將審計成果舉一反三作為動態跟蹤落實的切入點。第一,將企業問題的整改情況納入審計公告范圍,通過公告建立審計整改的社會輿論監督機制,促進審計發現問題得到有效整改;第二,加強與政府主管部門的溝通和聯系,通過專報、移送處理、信息發布等手段督促提高審計建議的利用水平;第三,建立健全與重點企業長效合作機制,不斷豐富企業、行業、產業管理信息資源,進一步提升監督、評價、建議職能的水平。(姜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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