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雞西市審計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黑龍江省六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黑龍江省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試行)》和省廳制定的8個經濟責任審計指南,將這些規定的要求落實到具體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中,使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做到“五個規范”。
一是規范審計內容。首先根據被審計領導干部的職務確定經濟責任審計要執行的具體指南,再根據具體指南規定的審計內容和實際調查了解情況確定具體項目的審計內容,做到審計內容規范全面不漏項。
二是規范實施方案。在對被審計單位調查了解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指南確定的內容,按照省廳下發的實施方案模板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每一個具體審計事項的名稱,對每一具體審計事項,都要確定審計人員、審計關注重點和審計步驟。業務科制定完審計實施方案后,送法制科審理,檢查是否按照指南規定的內容確定審計事項,是否存在漏項,以及審計步驟是否明確,以確保實施方案對審計實施工作的指導作用。
三是規范責任界定。對審計報告中反映的問題,根據被審計領導干部的分管工作和所起作用,逐個問題確定被審計領導干部應承擔的責任,嚴格按照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進行界定。
四是規范審計評價。嚴格按照《黑龍江省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試行)》的要求,規范評價事項,做到量化評價。避免過去存在的照搬述職報告和評價事項不全的問題。
五是規范救濟途徑。按照《審計法實施條例》的要求,在決定書中告知被審計單位復議和訴訟的途徑和時限,按照《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的要求,在審計報告中告知被審計領導干部申訴的途徑和時限,保障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領導干部的權利。(徐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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