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為進一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十個全覆蓋”,創新湖北省基層審計項目監管模式,宜城市審計局通過“四個結合”,在2011年全年審計項目中深入推進“五雙制”(在審計業務項目中同時簽訂業務審計與廉政建設“雙合同”;參加審計的人員實行“一崗雙責”;對審計項目實施雙系統控制監管;對2011年所有審計業務財務狀況進行“雙審查”;對審計業務實行社會和內部雙監督)監管模式,深入推進“廉政陽光審計”建設。 一是與宜城市市委、市政府開展的“決戰十二五、實現新跨越”活動相結合。緊緊圍繞“決戰十二五、實現新跨越”的目標任務,通過不斷加強基層審計的反腐倡廉工作,保證審計監督運行安全、中央宏觀調控資金使用安全、涉及民生、三農、社會保障、教育、環境保護等專項資金和建設項目安全、審計干部成長安全,全面促進基層審計發展提速。 二是與全面構建基層審計領域腐敗風險預警防控體系相結合。按照審計署關于審計紀律“八不準規定”的要求,在各業務審計項目中,全面建立防控體系,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體系、管理流程體系、廉政教育體系、預警防控體系、監督網絡體系,切實強化《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規定,執行《審計業務會議制度》。審計組在基本結束審計項目后,必須把代擬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審計移送處理書等重要文書和問題如實向審計委員會(審計局局長、分管業務領導、法規科長、審計項目負責人、審計組長、審計組成員和相關科室人員組成)匯報,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形成審計業務會議決定。審計組長對其提出的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形成全方位、全過程、多層次的立體防控網絡,實現基層審計建設領域腐敗風險預警防控的全覆蓋,從源頭上防止和治理腐敗。
三是與深入推進“廉政陽光審計”建設相結合。在業務審計設中,全面推進陽光客餐差旅、陽光現場審計勘察、陽光財務管理制度等綜合建設,把廉政目標要求寓于業務審計管理之中。在審計過程中要堅定不移地揭露和查處虛報轉移、截留挪用等嚴重違法違紀問題;堅定不移查處重點建設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重大質量隱患、損失浪費問題;堅定不移地查處經濟違法案件線索。全面推進審計業務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形成防范基層審計廉政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反復發生的長效機制。
四是與“改革創新年”活動相結合。繼續深入開展紀檢監察“改革創新年”活動,以創新基層審計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監督檢查體制機制為突破口,繼續堅持重點審計項目全程監督、一般審計項目重點監督、擬上審計項目提前監督,堅持基層審計建設班子與廉政班子同步配備、廉政合同與審計業務合同同步簽訂、審計質量監督與廉政監督同步進行、廉政建設與基層審計建設同步驗收,努力改進基層審計監督方式方法,增強監督效果。(周尚余 胡新成 郭祥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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