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甘肅省慶陽市審計局堅持項目質量控制制度,積極探索提高項目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的方法,不斷強化審計質量控制,項目質量控制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是堅持項目審計質量量化考核制度。在廣泛聽取科(室)意見的基礎上,編輯整理了《慶陽市審計質量控制制度規范匯編》,印發各縣(區)、科(室)執行。將審計質量控制納入量化考核范疇,與各科(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把審計項目工作責任分解落實到科(室)、到人,與審計人員的年度工作考核掛鉤,從源頭上降低審計風險。
二是堅持審計能手、優秀審計項目評比制度。每年根據審計工作開展情況,公開評選審計能手和優秀審計項目進行表彰獎勵。評選結果除直接與年度考核掛鉤外,還作為評優選先的主要依據。
三是堅持審計項目全面審理制度。確定法制科具體承擔審理工作任務,要求審理人員對每個審計項目負責,并從審計方案制定時就跟進進行審理。對項目大、審理任務集中或涉及投資、環保等專業性很強的審計項目,從相關業務科室抽調骨干參與與審理。
四是堅持審計質量檢查制度。圍繞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如取證是否充分,定性是否準確,適用法規是否恰當等由法制科牽頭組織人力進行現場檢查。加大對違法違規問題的揭露和查處力度。檢查的結果由法制科向分管領導匯報,并督促及時整改完善。
五是堅持審計項目審委會審定制度。全面推行重點審計項目集中討論研究制度,市縣均成立了項目審定委員會,對所有審計項目和審計項目報告一律由審委會集體研究討論決定。規定凡未經審委會審定的審計(調查)報告不能印發。(楊 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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