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侯馬市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統一安排,最近,侯馬市審計局組織對新田鄉黨委書記、鄉長兩名主要領導干部同時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這也是侯馬市首次對鄉黨委書記經濟責任審計。為切實推動該項審計的創新和發展,該局在周密部署、認真做好審前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審計工作的目標和重點。為做好此項工作,進一步深化審計內容,提高審計質量,科學規范對領導干部的審計評價,防范審計風險,侯馬市審計局制定了審計工作方案,就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和重點作了詳盡安排和部署。
一是對鄉黨委書記、鄉長經濟責任審計,要以鄉黨委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的制定和執行為主線,以行事經濟決策權力的過程和效果為重點,主要審計貫徹落實國家方針政策和執行財經法規情況,重大經濟事項制定完善和決策程序科學民主情況,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定落實和實施效果情況,個人遵守廉政規定情況等。
二是對鄉黨委書記、鄉長經濟責任審計要以促進鄉科學發展為目標,以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情況為重點,以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本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對下屬單位財政財務收支以有關經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情況為基礎,關注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決策、管理、運營等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關注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行為對所在鄉可持續發展的影響,促進資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服務科學發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與穩定和諧等。
三是揭露違反國家財經法紀的問題。通過對執行國家和上級黨委政府有關經濟政策以及財經法規情況的審計,揭示鄉主要領導干部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是否存在嚴重違反國家財經法紀的問題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特別是注意發現和揭示重大違法問題和經濟案件線索,促進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全面履行職責。
四是同步審計將突出審計鄉黨委書記、鄉長責任的劃分,根據“誰決策誰負責” “誰分管誰負責” 的原則,嚴格審計評價,對貫徹執行上級和市里政策的事項、對事關當地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的事項,由鄉委書記負主要責任;對政府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以及貫徹執行黨委決策中的事項,由鄉長負主要責任。準確界定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
五是加強審計結果運用。對鄉兩名主要領導干部任職期內各自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結果報告報送組織、紀檢部門,促進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發展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構建和諧社會,推動侯馬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為組織部門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依據,并為今后全面推開鄉(辦)黨委書記、鄉長(主任)經濟責任同步審計工作積累了經驗。 (賀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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