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浙江省樂清市審計局積極探索鄉鎮黨政領導干部捆綁經濟責任審計,形成了符合當地實際的鄉鎮經責審計新模式。其主要特點有:
一是在審計理念上,樹立以責任為導向,以績效審計為基礎,以全部政府性資產審計為主線,圍繞民生問題,深化審計內容。 二是在審計思路上,按照“決策-執行-效果”審計工作思路,以經濟社會發展思路為起點、經濟決策為切入點、執行績效為重點,審查任職前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任職期間的發展實績和對當地今后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三是在審計內容上,突出“四個重點”。即關注民生支出、鄉鎮國有集體資產管理和運行情況、重大工程投資建設項目和內部管理情況。 四是在審計方式方法上,注重靈活運用。如通過與有關部門溝通交流,與離退休老同志、鄉鎮領導和一般干部進行座談,走訪村居,發放“政績民主測評表”等多種方式,深入了解情況;并通過制作審前調查表、被審計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表等,快速、準確地抓住審計重點。此外還靈活運用檢查、詢問、計算、走訪、現場察看、分析性復核、計算機審計等多種技術方法,及時發現線索,查找問題。 五是在審計評價上,根據“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抓住經濟和社會發展、公共財政管理、資產管理和使用績效、內部控制、重大經濟決策和廉潔從政等六個方面開展評價,進一步突出決策的科學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