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平陽縣政府采納審計建議,出臺了《平陽縣財政大集中管理改革實施意見》,計劃實施全部政府性收入由財政統攬,所有支出實行集中支付和項目直撥的財政大集中管理改革。財政大集中管理改革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集聚“大財力”。對分散在全縣各鄉鎮、部門的資源、資產和資金進行統籌,推行大集中管理,實現財政資金“顆粒歸倉”。預算內收入、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讓金、國有資產收益、行政事業性收費、社?;鸬确嵌愂杖?,以及財政間隙資金、政府性債務資金等所有政府可調控資金均由縣財政統攬。
二是實施“大計劃”。對全縣所有民生和基建等方面項目實行統籌安排,年初由各主管部門提出項目實施申請,再由發改、財政等部門根據財力以及項目本身的實施條件進行把關審核,確定列入本年度預算的項目。
三是推行“大預算”。財政預算涵蓋政府的全部收支活動,并將預算劃分為“運轉、民生、建設”三大塊,客觀、全面和清晰地記錄政府資金的分配狀況和去向,推進預算精細化,充分反映財政工作全貌。
四是建立“大核算”。依靠信息化網絡,構建核算統一平臺,建立部門基本運轉集中核算、鄉鎮財力集中核算、民生專項集中核算、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集中核算及土地出讓金集中核算管理體系,實現全縣政府性收支“一本賬”管理。
五是實行“大監督”。該縣整合人大、政協、紀委、審計、財政等力量,成立財政資金監管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強對財政資金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督,切實提高財政預算執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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