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北省十堰市審計局與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的聯合督辦下,市國土資源局和市規劃局向市內20家房地產開發企業清收土地出讓金2698萬元。
去年,十堰市審計局在對市規劃局原局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審計人員從規劃局的職能特點和主要業務入手,著重審計了規劃局調整土地容積率和變更用地性質等事項。經過審計人員的梳理,發現該單位近三年時間,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環節,共對42宗房地產開發建設用地的容積率,超出“招拍掛”確定的標準進行了調增,使得開發商可增加約30萬平方米左右的建筑面積,多獲利約3億元左右;對15宗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的建設用地性質,由原來審批時確定的工業用地變更為商業及住宅用地。該局及時將有關線索移交,相關責任人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
為了使審計查出的問題得到有效整改,十堰市審計局對審計查出的問題,逐條提出整改建議,要求市規劃局對近三年因容積率調增和用地性質變更應補征土地出讓金,以及土地“招拍掛”中欠繳、少繳土地出讓金的問題,進行全面清理,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進行追繳,確保政府收入不流失。在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審計局的聯合督辦下,截至目前,對審計中發現的因容積率調整應補征土地出讓金建設項目42宗地,已補征10宗,補征入庫土地出讓金1019萬元;因變更建設用地性質,國土部門應補征土地出讓金項目15宗,目前已補征入庫10宗1679萬元;合計補征入庫土地出讓金2698萬元。(金朝輝 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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