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安徽省濉溪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向縣第十次黨代表大會所作的工作報告(征求意見稿),凸顯了該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紀檢檢查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社會對該項工作的重視和認可。 該報告在五年回顧中指出,2006年以來,濉溪縣構建懲防體系工作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一步落實,審計監督不斷加強,共對47名領導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紀違規資金1985萬元。報告在今后五年該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中強調,要建立健全科學發展觀要求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制度和激勵制度,加強和完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濉溪縣審計局利用職能優勢和特點,近五年來,先后抽調60余人次全力配合紀檢監察機關、信訪部門案件查處工作,提升了辦案效率和辦案質量,審計機關在查處經濟案件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有效發揮。與此同時,該局將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反腐倡廉工作的前沿陣地,堅持以“規范權力運行、加強干部監督”為目標,注重創新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方法,擴大任中審計的比例,探索擬任領導干部的任期審計,重點放在堵塞管理漏洞、加強和完善對領導干部權力的制約、決策的規范和資金使用管理等方面,有計劃、有目的地組織開展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現了經濟責任審計由微觀向宏觀、由合規向績效的轉變,審計結果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以翔實的數據和客觀的評價為組織部門“選人用人”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為避免“孤軍作戰”,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形成整體合力,該局還定期牽頭召開由紀委、組織、人事等部門組成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以聯席會議的名義下發了《濉溪縣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意見》、《濉溪縣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進點程序規定》等規范性文件,從而將組織監督、紀律監督和經濟監督有效結合起來,形成了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體化格局,做到了相互協作、職能互補。(趙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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