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收官之年,審計署組織全國18個特派辦和10個地方審計機關對重點行業節能減排情況開展了專項審計調查。江蘇省審計廳組織全省11個省轄市及相關縣級審計機關230人參加了調查,并向省政府提交了專題調查報告,省長李學勇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相關部門和地區認真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同時結合國家下達的“十二五”新一輪節能減排目標任務,提出了新的要求。相關主管部門和地區及時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省長李學勇在2011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大力推進節能減排,堅持源頭控制、科技支撐、嚴格監管“三管齊下”,確保完成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堅決控制產能過剩行業新上擴能項目。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深入推進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領域的節能減排,重點做好年綜合耗能3000噸標準煤以上用能單位的節能工作。推廣應用先進節能技術,推進節約用水,積極發展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積極培育低碳產業。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有效運用價格、稅收、信貸等經濟手段,促進企業和全社會節能減排。 二是針對部分城鎮污水處理廠存在設計缺陷、運轉不正常、污泥處置不當等問題,江蘇省政府出臺了《江蘇省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江蘇省環保廳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廠污泥環境監管工作的通知》,對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置、利用、轉移等環節提出了明確的監管要求。 三是針對審計提出的關于熱電企業和火電企業應同樣享受脫硫電價補貼優惠政策的建議,江蘇省物價局出臺了《關于明確公用燃煤熱電機組脫硫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熱電企業同等享受1.5 分/千瓦時的脫硫加價政策,調動了熱電企業脫硫的積極性。 四是南通、徐州市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做好省審計廳對我市節能減排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所屬相關部門和縣(市)政府對照審計調查報告中指出的問題、提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督促項目承擔單位認真落實整改,強化節能減排責任制和執法監管,狠抓節能減排各項關鍵措施的落實,提高節能環保準入門檻,依法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術落后的裝備和產品。同時出臺了相應的政策措施。(蔡錦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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