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兩辦新出臺的《規定》,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江蘇省南京市審計局積極探索和創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成效,2011年將著力從五個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健全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完善和加強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會議制度、經濟責任審計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同時按《規定》要求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組織領導制度和專職審計機構建設,確保機構有序運作,解決審計機關力量有限的“瓶頸”問題,為深化經濟責任工作創造條件。 二是改進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有序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目前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全覆蓋的基礎上,科學安排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計劃。建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數據庫,實行分類計劃管理,對重要部門、重點單位和關鍵崗位的領導干部,一個任期內至少審計一次,不同類別經濟責任審計對象,采用不同審計頻率和審計模式。前移監督關口,力爭將任中審計比例提高到50%左右,提升審計監督時效性和實效性。 三是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按照《規定》界定黨委政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重點圍繞領導干部決策權、執行權和資源分配權等權力運行的全過程,有針對性地實施審計,做到以權定責、以責定審、以審定評,把查處問題與促進整改、加強管理、完善制度有機結合。 四是加強審計成果運用,不斷深化經濟責任審計長效管理機制。抓好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審計整改、責任追究等結果運用,積極探索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制度與紀律處分條例、廉潔從政準則、黨內監督、問責追究等各項制度有機銜接的途徑與辦法;研究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的方式和途徑,逐步向社會公開審計結果。 五是拓展監督范圍,完善經濟責任審計方式方法。積極推行黨政領導同步審計,制定黨政領導干部同步審計的實施辦法,逐步推進黨委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認真總結“三責聯審”的實踐經驗,有效探索強化領導干部“三權”監督的結合點;加大績效審計方法的運用,從更廣闊的領域探索科學全面評價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有效途徑,促進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推動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發展,建立和實施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報告制度,下屬單位多、經濟責任重以及承擔系統管理任務的主管部門和企業,切實加強內審機構建設,有計劃地開展內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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