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審計局對全區開展社會捐贈慈善款物使用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績效審計。在審計過程中,針對各鄉鎮慈善分會財務管理混亂、沒有統一的操作辦法的問題,提出了“修改和細化慈善基金管理辦法”的審計建議。區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區慈善協會從制度層面強化對慈善基金的使用管理。
5月中旬,區慈善協會經過認真調研,在審計人員全程參與的情況下,制定出臺了《揚州市邗江區慈善協會資金募集使用管理辦法》,從慈善資金的來源、使用范圍以及管理審批程序等三個方面進行了細化和明確,促進了慈善資金的規范化、精細化管理。
一是明確了嚴格的捐贈程序。規定凡接受捐贈的款物要嚴格執行錢物登記、交接、保管和財務審計制度,并由慈善協會秘書處負責向捐贈者出具憑證、頒發證書。二是明確了慈善分會的資金使用。規定慈善分會募集的資金,原則上由分會掌握,用于當地慈善事業;慈善分會的資金分配,由分會提出使用方案,報區慈善協會審批;區慈善協會平時預撥一定數額的備用資金供各分會使用。三是強化了資金的監督管理。規定了所有資金需存入財政專戶,使用時憑手續撥付;每年主動邀請審計部門對資金的募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在政務網站上進行公布,接受社會的監督,以體現慈善基金收支公開、透明的原則。(張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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