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參審中介機構的管理,保障中介機構參審項目的質量和效率,防范審計風險,廣東省惠州市審計局對中介機構實現“三分離”管理機制。 所謂“三分離”,就是將對中介機構的管理、使用、結算支付三個過程的職責分開,由審計機關的法制機構、業務科室和辦公室分別負責。首先,法規科把好資質審查和考核關。2011年3月該局重新建立中介機構備選庫,對納入備選庫的中介機構及參與審計人員實行準入和退出機制。通過向社會公開招標,選出資信優良、業務過硬的單位作為審計參審備選單位;強化考核措施,對考核不合格的,將其中介機構從備選庫中除名。其次,業務科室和審計組把好作業過程關。業務科室和審計組加強對中介機構審計過程的監控,規范其審計行為,保障協審過程中遵循審計規范以及具體要求,并且對中介機構人員參審情況進行評分,作為考核依據。最后,辦公室把好審計經費支付關。辦公室按照規定標準和程序支付審計費用。 建立“三分離”機制,進一步規范了對中介機構的管理,明確了對中介機構管理中各科室所負職責,有利于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為防范審計風險提供了制度保障。(孫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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