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14個鎮(區、街道)相繼成立了審計分局和審計所,機構建制進一步完善,實現了鄉鎮審計的全覆蓋。吳中區審計局不斷加強鄉鎮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提高鄉鎮審計質量,形成了一套日趨完善的指導機制。 一是集中培訓與個別指導相結合。該區審計局根據鄉鎮審計工作的特點每年為審計所人員舉辦業務培訓,內容包括審計法規、審計方法、審計程序、計算機輔助審計、信息寫作等。注重將理論與審計實踐相結合,今年初針對剛成立的度假區審計分局新進人員多、計算機審計剛起步的情況,派出專人指導AO系統的應用,在具體項目中提供“一對一”幫助。 二是典型引導與整體提高相結合。該區目前的鄉鎮審計已涉及各種類型,如經濟責任審計、財政財務審計、政府工程審計以及專項資金審計等。區審計局及時總結經驗,在每種類型的審計項目中選出典型做法進行重點推廣,以起到以點帶面,整體提高的目的。 三是例會交流與專題調研相結合。該局每個季度舉行一次審計分局局長(所長)例會,交流經驗、加強溝通,及時了解鄉鎮審計的進展情況和難點,及時幫助解決問題。去年該局對所有審計分局(所)就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專業分工、審計經費等情況進行了調研,在此基礎上向區政府提交了《關于建立健全鎮(區、街道)審計機構的請示》并得到區領導的批示和肯定,出臺了《吳中區審計局關于加強鎮(區、街道)審計工作意見的報告》,從健全機構、規范程序、完善制度、提高業務水平等入手全面發揮鄉鎮審計服務新農村建設的功能。 四是自主審計與聯動審計相結合。各審計分局(所)每年制定審計項目計劃并上報區審計局并在審計局指導下獨立開展審計。各審計分局(所)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方面進行扎口管理,項目結算審計率達100%,有效保證了政府資金用到實處;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上做到離任必審,任中審計覆蓋面達30%以上,有效促進了農村領導干部依法履行職責和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此外,該區審計局在涉農資金審計中,充分發揮審計所貼近農村的作用,以“上下協同、局所聯動”的方式開展審計,既提高審計效率又讓審計所在聯合審計中進一步拓寬審計思路和審計方法、提升業務能力。 五是業務考核和項目評比相結合。該局每年初制定鄉鎮審計工作指導意見和考核意見,出臺具體考核細則。年底對照考核表對各審計所進行量化考核,將競爭機制引入鄉鎮審計工作,對優秀單位和優秀項目進行獎勵,以提高鄉鎮審計的工作積極性。(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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