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山東省蓬萊市審計局對該市2009年度三項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制度落實及資金兌現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從審計調查情況看,這項政策的實施群眾反響強烈,稱之為計劃生育的陽光政策,真正體現了黨和政府的溫暖、關懷,提高了廣大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對穩定低生育水平,促進全市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在逐人逐戶核實情況時也發現,個別獨生子女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因病死亡”的問題,這些問題嚴重的影響了他們的生活質量,因此,審計部門及時向市政府作了專題匯報,提出了進一步對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補助救助,讓計劃生育家庭優先分享改革發展成果,強化計劃生育政策的引導扶持作用的審計建議。 今年,蓬萊市政府采納審計建議,責成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衛生局立即著手調查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并于近日出臺了《關于對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補助救助的意見》。 《意見》對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補助救助作出了全面安排,一是對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實行一次性慰藉救助。對母親年齡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上,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的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慰藉救助 。二是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繳費補助。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獨生子女及其生身父母個人繳費部分給予20%的補助;對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獨生子女及其生身父母個人繳費部分給予每人每年10元的補助。 《意見》強調,人口計生部門要嚴格把握政策,做好補助救助對象的資格確認、信息管理、數據匯總和日常監控等工作。財政部門要做好補助救助經費保障和監督管理工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按照相關要求,確保資金及時、足額發放給補助救助對象,按本意見給予的補助救助金不計入補助救助對象家庭收入,不得抵消其節育手術并發癥治療費和依法應享有的其它補助。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部門要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征收工作的領導,確保獨生子女家庭享受到應有的補助。監察、審計部門要積極協助做好相關監督評估工作,對虛報冒領、克扣貪污、挪用擠占補助救助金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宋愛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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