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浙江省臨海市審計局不斷加強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審計監督力度,針對政府工程建設中出現的施工管理人員不到崗、監理人員不到位、工程變更程序不規范等問題采取多項措施強化監管,取得較好成效。 一是與多個部門聯合督查監管。該局與市政府督查室、紀委、發改局、財政局、建設規劃局等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針對政府工程建設中容易出現的上述問題每年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建設單位監管不力全市進行通報批評,施工、監理單位不到位或到位率不高現象按合同承諾進行經濟處罰和責任追究。 二是與職能部門組成工程變更審核小組監管。抽調工程審計人員與發改、財政、紀委等單位專業人員組成工程變更審核小組,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變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變更所需資金籌措渠道、變更過程程序合規性等進行審核確認。無特殊情況,未經審核小組確認的工程變更項目建議財政資金上不予保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紀委進行約談。 三是要求政府工程接受公眾監督。市政府采納審計建議,出臺《臨海市政府投資項目公示辦法》,規定政府投資2000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必須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公示內容包括:項目名稱、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建設單位、項目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及內容、建設目標及項目功能、總投資及資金來源、負責審批的單位等。(方子成 朱昌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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