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審計署黨風廉政建設視頻會議精神和吉林省審計機關2011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部署,吉林省吉林市審計局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嚴格執行《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突出審計抓監督,豐富形式抓教育,分解任務抓關鍵,明確責任抓落實,從審計機關工作特點出發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一、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一崗雙責”。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為一項政治紀律認真執行,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堅持教育、制度、監督、懲治相結合,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一崗雙責”,強化責任分解。一是認真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簽定、督促、檢查和考評工作,并把責任落實情況列入領導干部考核內容之一。二是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督促檢查制度,督促各項工作順利進行。三是進一步加大責任分解、考核和追究力度,加強按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制度。四是要認真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嚴格落實廉潔自律規定。有計劃、有組織地學習《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及科學發展觀等重要內容。一要著重加強人生觀、價值觀教育,圍繞劉家義審計長提出的“幾問”在全體干部中展開教育,把“向我看齊、向領導班子看齊”落到實處,以增強黨員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和接受法紀監督的自覺性。二要開展黨紀法規,廉潔從審和艱苦奮斗教育,教育廣大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法治觀念,堅持依法審計,做到為民、務實、清廉。三要組織開展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與現場審計執行紀律情況檢查,并把檢查考核結果與干部工作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掛鉤。 三、加強審計管理力度,提高審計監督的執行力和公信力。一要以制度建設為重點,強化內部管理,嚴格審計紀律,切實維護好審計機關依法審計和廉潔從審的良好形象,做到執行審計紀律、規范審計行為。認真貫徹新修訂的審計法和審計署8號令,確保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完善審計項目質量檢查制度,加強檢查監督,確保審計效果。完善審計聽證和行政復議制度,保障被審計單位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審計執法責任追究制度,防止濫用權力。二要加強機關財務管理。抓好財務基礎工作,做到責任落實到位。要以財務檢查為契機,鞏固財務檢查成果,針對發現的問題,制定相應措施,抓好整改工作。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加強以財務管理為重點的內部管理,提高財務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努力建設廉潔高效機關和節約型機關。三是抓好審計工作落實。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選準群眾關心的教育、醫療、食品、藥品等民生問題,社會關注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執法部門收費及各項惠農資金加強審計監督。真正發揮好審計機關的“免疫”功能。 四、嚴格執行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和制約。認真執行黨風監督條例和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等制度,督促黨員領導干部嚴格執行關于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認真開好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健全領導班子議事規則,防止重大事項決策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加快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制度,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情況反映、重大決策征求意見等制度。積極推進制度建設和創新,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積極探索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事和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方法和途徑,建立健全以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主體的反腐倡廉長效機制。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領導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加強對黨內監督條例實施情況的專項檢查。 五、加強黨員干部隊伍作風建設,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按照中央“八個堅持、八個反對”和胡錦濤總書記倡導的八個方面良好風氣要求,把加強黨員干部的作風建設作為促進科學發展的重要切入點,嚴肅黨員干部的政治、組織、經濟和群眾工作紀律,切實加強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建設,大力倡導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不作為、亂作為和效率低下等行為,認真解決黨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領導作風方面突出的問題,督促黨員干部繼承優良傳統,牢記根本宗旨、心系人民群眾,真心實意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切實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項工作。 六、拓寬信訪舉報渠道,嚴肅查處黨紀政紀違法行為。按照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程序合法、手續完備、處理適當的原則,加強信訪舉報工作,規范信訪事項受理、交辦、督辦、回復等工作程序,形式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加強審計回訪、廉政談話工作質量,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要綜合運用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手段,加大組織處理工作力度。重視案件審理和申訴工作,切實保障黨員和公務員的合法權利同時嚴肅查處以權謀私、濫用審計職權、違反審計紀律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金頌 董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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